
七个主要的中国金融行业协会联合宣布,现实资产(RWA)代币化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此举是在加强对加密交易的禁令后发布的。
根据当地报道,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协会、中国资产管理协会、中国期货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通知,警告国内外从业者,RWA活动在中国法律下没有任何合法运营依据。

声明将RWA与稳定币、无价值的加密货币及加密挖矿并列,视为非法虚拟货币活动的主要表现,明确将代币化项目归类为高风险和欺诈性手段,而非等待监管澄清的新兴金融技术。
律师刘洪林形容这一协调公告为“明显的跨行业、跨监管的‘统一信息’行动,”并指出这种协会间的合作通常只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键时刻发生。
RWA:受证券法约束的融资活动
联合通知明确将现实资产代币化定义为“通过发行具有代币特征的代币或其他权利和债务工具进行的融资和交易活动,”并指出此类操作存在“虚假资产风险、商业失败风险和投机风险。”
监管机构强调“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尚未批准任何现实资产代币化活动,”排除了项目声称处于监管探索阶段或等待注册批准的可能性。
这一立场与新加坡等国家形成鲜明对比,新加坡在2025年RWA采用方面位居全球首位。
官方特别指出与RWA操作相关的三项重大违法行为。

向公众发行代币并筹集资金的项目面临非法募资的指控,而未获许可进行交易或分发代币则构成未经授权的公开证券发行。
涉及杠杆或投注机制的代币交易可能构成非法期货业务,这些界定直接基于中国刑法和证券法的相关条款,而非一般政策警告。
文件指出,无论项目团队认为其资产真实且技术透明,RWA代币结构都无法保证合法所有权或底层资产的清算,监管机构认为即使在所谓合规项目中,风险溢出仍然无法控制。
? 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正在悄然敦促国内券商停止在香港的现实资产(RWA)代币化操作。
— Cryptonews.com (@cryptonews) 2025年9月22日警告特别针对试图通过“现实资产锚定”、“海外合规路径”和“技术服务输出”叙述规避监管的项目。
新执法框架下的共同责任
通知不仅针对项目运营者,还针对支持RWA活动的整个Web3服务生态系统,明确表示“相关海外虚拟货币和现实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的国内员工,以及知情或应知其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并仍提供服务的国内机构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这一“知情或应知”标准建立了基于合理客观判断的法律责任推定,而不需要证明主观意图,这直接否定了常见的Web3运营模式,即在中国大陆员工与离岸公司注册之间的区隔。
律师洪林指出,这意味着团队无法通过声称提供纯技术服务或基础设施支持来逃避责任。
项目规划者、技术外包提供商、市场营销代理、影响者推广者和支付接口提供商等,若为针对中国用户的RWA项目提供服务,均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指令指出,即使在中国雇佣一名运营人员,也可能使名义上离岸的项目面临法律风险。
这种执法方式有效终止了围绕RWA在中国建立的整个国内Web3服务链,因为支持服务失去可行的商业模式,同时主要操作也被禁止。
此次打击行动紧随频繁的以RWA名义进行的欺诈活动,文件指出“犯罪分子利用这一点来推广相关交易和投机活动,借助稳定币、无价值的代币(如π币)、现实资产(RWA)代币和‘挖矿’作为掩护进行非法募资、传销等其他非法活动。”
?? 中国投资者在央行宣布2026年1月推出利息-bearing CBDC钱包后,向数字人民币股票注入了1.88亿美元。
— Cryptonews.com (@cryptonews) 2025年12月30日这一时机与中国推动数字人民币国际化的努力相吻合,新的上海运营中心专注于跨境支付和区块链服务,同时阻止主要科技公司蚂蚁集团和京东在香港发行稳定币,以维护国家对货币发行的垄断。



















